綠建材新契機-以綠色科技邁向建康永續新環境
王世昌建築師、中原大學講師、中國科技大學客座助理教授
201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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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以綠建材因應人本健康需求

國內綠建材標章制度依此意涵,規劃四大範疇,包括考量建材資源採取與製造階段之「生態綠建材」、建材使用對人體無害之「健康綠建材」、提昇建材防音、透水及節能等性能之「高性能綠建材」及廢棄物再利用之「再生綠建材」;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全力推動施行,並委由內政部指定為評定之專業機構之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執行,成立專責之「綠建材標章審查委員會」受理建材之申請與審查,期盼未來有更多指定之評定專業機構以服務工程界。

健康綠建材意指對人體健康不會造成危害的建材。換言之,健康綠建材應為低逸散、低污染、低臭氣、低生理危害特性之建築材料。因此健康綠建材針對國內較為普遍使用的化學物質,依人體健康許可範圍限制其含量。目前起步階段僅針對常見有害物質之逸散容許值進行管制,未來將對人體健康有益的成分也納入考量。

依據內政部建研所於民國九十一年之「綠建材認定要項之研究」成果,健康綠建材應包含生物特性、物理特性、化學特性三個層面。其中認定要項權重值排列,在生物特性方面,依序為毒素、細菌,在物理特性方面依序為粉塵、石棉,在化學特性方面,依序為有機氣體、生化因子、鹵化物、重金屬。

建材之甲醛(HCHO)逸散為健康綠建材對有機氣體試驗之認定要項之一。甲醛是一種無色化學氣體,為常見的有毒化學物,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氣體,是國際癌症研究署認定的疑似致癌物之一。濃度高時有刺鼻的氣味,會引起眼睛及呼吸到極度不適。而長期暴露在高濃度甲醛環境中,可能引起呼吸道疾病、染色體異常、影響生長發育和誘發腫瘤等健康危害。甲醛廣泛使用在人造板材、塑料地板、化纖材料、塗料和黏著劑中。室內裝修材如發泡膠、隔熱層、黏著劑、織物、地毯及樓板面材中亦含有甲醛,因此,試驗建材之甲醛逸散量為判定健康建材之重要項目之一。

健康綠建材評估項目與基準:

1.木質板類:合板、木心板、夾板、纖維板、密集板、粒片板及實木
2.塗料類:油漆等各式水性、油性粉刷塗料
3.地板類:地毯、塑膠木材、木質地板、架高地板
4.牆壁類:合板、夾板、纖維板、石膏板、壁紙、防音材等
5.天花板:礦纖天花板、玻纖天花板、夾板等
6.填縫劑與油灰類:矽利康、環氧樹脂等
7.接著(合)劑:油氈、合成纖維、聚氯乙烯
8.門窗類:木製門窗(需使用單一材料製成)

評估基準:甲醛(HCHO)<0.08mg / m2.hr;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0.19mg / m2.Hr

2011年版「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新增低逸散分級制度,共分三級即E1逸散級、E2逸散級、E3逸散級等。

(二)綠建材如何應用於室內環境品質改善

    使用「綠建材」當然是實踐環保與達健康目的的方式。特別對室內環境品質的改善具有深遠的影響;綠建材具有的特色如下:

1.在歐美先進國家幾乎已經買不到非綠建材的產品,尤其歐洲現今普遍推廣EPD環境產品宣言,由建材生命週期評估綠建材產品性能,反觀國內製造與使用綠建材的觀念仍未全面普及,需要再加緊腳步跟上全球性永續發展之脈動。現今世界潮流無不強調「綠」,先進國家皆致力於綠建材綠色營建科技之研究與推動,在我國加入WTO後,各種建材傾銷引入國內,為防止品質不佳之建材破壞生態環境及影響國人健康,可藉綠建材標章推動以強化建材的管制,並以促進「人居健康」、維護「生態環境」、提升「產業競爭」為目標。

2.建材與室內環境品質之關係密切,例如低頻噪音會產生震動,其所造成的率動讓人極為不舒適,長期下來影響健康甚鉅;而且台灣過度的室內裝修與有害人體健康之建材大量使用,根據研究結果指出,台灣辦公空間的甲醛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致癌風險值高於WHO標準值之數百倍之譜,導致國人罹患呼吸道與皮膚疾病之比例特別高,故應慎選室內裝修材料,且裝修施工也應更加留意,所以綠建材標章的推動對於人本健康與地球永續是最實質的回應。

3.綠建材標章的推動是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繼綠建築標章後一大進程,綠建材使用與綠建築九大評估指標中之室內環境、基地保水、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等指標皆有直接的助益,尤其運用於室內環境指標中,更可以取得綠建材標章之材料提高計分,其目的在於推廣綠建材普及於建築業者、建築師、室內裝修業者以及普羅社會大眾,將優良綠建材觀念運用於工作及居室環境中,藉此提高國內綠建築興建比例,使建築物符合綠建築「生態」、「節能」、「減廢」、「健康」四大目標,將綠建築環境建構整體性的完善配套。

4.綠建材標章的推行亦是改善室內環境品質、舊建物綠色改造等新營建產業中一項可供運用的資材,更是與國際接軌的良好平台,藉由觀摩國際間綠色材料的推行與實際運用的案例,對於實質生活環境與營建產業提升成效卓越,值得國內仿效學習,建研所依此國際趨勢與國際經驗全面建構國內綠建築環境,對於國人生活居室、辦公等空間環境改善,減少對人體危害程度有實質上的助益。

 

(三)如何透過綠建材推展帶動營建產業增值

 

由於一般民眾已經可以接受綠生活、綠建築、健康、節能環保的理念,並實踐於日常生活中,在選購所需的各項設備及器具時,都會以這些條件作為選購設備的依據。例如,家庭中使用省電照明燈具,省水型的馬桶、水拴、蓮蓬頭,選擇高效率的冷氣機型,使用具有綠建材標章、環保標章的建材來進行室內裝修等,廠商也會因應民眾高標準的需求,而提供更優良的產品,形成良性循環,所提供的商機相當大。除此之外,更大的效益是在日常生活中習慣,像是隨手關閉不使用的設備、垃圾分類回收、儲餘回收等各項再利用的。所提供的效益對整體地球環境具有相當大的幫助。

綠建材的推展對帶動應減產值的積極意義如下:

1.法制基礎:綠建材標章是綠營建、綠建築政策之一環,在「綠建築推動方案」與「建築技術規則」之「綠建築」基準專章中,法制要求綠建材之最低使用比例(目前為室內裝修及樓地板面之總面積之45%,未來可望持續提高規定比例),可見我國之綠建築及綠建材推廣已具法制化效力。

2.產品基本性能確保:綠建材必須通過「通則」評定,以確保產品之基本性與不具危害人體健康之限制物質,且材料採取、製造過程皆對環境是友善且無害的,此為保護消費者的積極作法。

3.鼓勵性積極意義:綠建材除符合既定性能標準外,更積極提升建材性能與品質,增加裝修使用的「健康性」、環境保育的「生態性」、廢棄回收的「再生性」及使用效能的「高性能」,並作為國內優良建材的品質評定與肯定。

(四)如何帶動國內建材產業與國際市場接軌

國際定義綠建材為:「在原料採取、產品製造、應用過程和使用的再生利用循環中,對地球環境負荷最小、對人體健康無害的材料,稱為『綠建材』」。自1977年德國率先提出藍天使標章後,二十五年來世界各國的建材與環保標章評估日臻完善。除德國藍天使標章外,目前世界上尚有許多綠建材相關標章如:芬蘭建材逸散等級、丹麥與挪威的室內氣候標章、德國環保與建材的標章評估、北歐環保標章、歐盟生態標章、美國綠建材相關評估制度、日本環保標章與住宅性能評估標準-JIS、JAS對建材甲醛濃度之逸散量規定、加拿大環保標章、中國大陸的中國環境標誌等。這些制度所列出之建材評估項目,都能作為建材標章等級或管制規範。以國際趨勢觀之,綠建材之管制勢在必行。

目前國內現行產品評估制度由標準檢驗局「中國國家標準」、「商品檢驗法」規範一般性能;另有環保評估制度部分包括政府「綠色採購制度」及環保署「環保標章制度」,以及「綠建築標章」採綠建築九大指標規範新建建築物的生態、節能、減廢與健康。在建築材料領域,「綠建材標章」於93年7月正式公告受理申請,標章之核給須先進行材料試驗,提出檢驗報告書後由綠建材標章審查委員會審查,作為進階性評斷及整合相關資訊,通過審查後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核發標章。「綠建材標章」制度在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積極擘畫與專家學者研究合作下,已擬定「綠建材標章」相關評估基準,作為提供民眾選用建材時之依據。

再加上國外不良建材進口傾銷,造成市面上之建材在品質上參差不齊、管控不易,為提昇國人居住生活品質,追求舒適健康的室內居住環境,有必要加強建材檢驗、評定與分級機制,為國人健康及永續環境把關,並積極促進傳統建材產業結合新的能源政策與生態觀念,運用高科技的技術,提高附加價值,以完成建材產業的升級與轉型,徹底擺脫劣質建材的價格戰。近年來,由於台商基於原料取得與勞資便宜等因素,造成產業外移中國之情形;然而生產的產品也基於原建立市場通路的鋪貨,紛紛將中國生產的產品回銷台灣,由於生產價格相對的便宜,對於台灣的市場造成相當的衝擊,但基於自由貿易的精神;大陸建材的引進,應已產品的品質與性能是否選取符合CNS國家標準品質要求。

台灣業者基於貿易平等、互惠的原則,可要求中國的建材產品的進入台灣與台灣的產品銷售中國的入出關稅相等。另外建材進口的主管機關如標準檢驗局對於有疑慮的產品,除可以產品抽驗或檢附相關處理文

 

件外;亦可在關貿平等互惠原則下,針對有疑慮材料,採用「應施檢驗的項目」與予管制,如最近的合板、纖維板、粒片板等皆對甲醛都列為應施檢驗項目。

 

 

(五)綠建材標章推動的階段性目標與期許

綠建材標章制度已於93年7月正式受理申請,目前已開放「生態」、「健康」、「高性能」與「再生」綠建材申請項目,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全力推動施行,並委由專業評定機構之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執行,成立專責之「綠建材標章審查委員會」受理建材之申請與審查,執行公正性的審查與現場查核作業。

94年間為鼓勵綠建材標章之申請,公告並實施「申請綠建材標章減免補助審查費辦法」及「綠建材試驗機構認可原則」兩項。當中為鼓勵業界踴躍申請綠建材標章,比照公有綠建築評定通過者補助審查費作法,建研所採納業界及建築師建議,同意於94年年底前減免評定審查費;同時亦鼓勵優良之試驗機構參與綠建材推動行列,鼓勵相關試驗機構取得綠建材試驗機構認可,可依「綠建材試驗機構認可原則」備妥各項申請文件,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目前建築技術規則第321條規定,「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積材料應採用綠建材,其使用率應達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總面積45%以上。」依法規規定,目前對維持民眾健康室內居住環境的影響應具有醫定成效,建議政府能持續推動以維護國人健康。

此外,日前由行政院經建會初審完成的生態城市推動方案(草案),提出建構台灣生態城市的期待與行動方針,且為使綠建築接續發展,將綠建築擴大至生態社區或生態城市層次,以達成國土永續之目標,並宣告綠建材推動為下階段的重點推展工作之一。國內取法歐美先進國家除廣泛推行綠建材產品,台灣則是藉由綠建材標章推動防止劣質建材影響人居健康及環境永續,以促進「人居健康」、維護「生態環境」、提升「產業競爭」為綠建材標章推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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